白天的刘斯言是正常的,因为变得越发沉稳,让公司的前辈都感到欣慰,年少气盛固然锐意进取,但成熟沉稳,则意味着能担当大任。可当他回到家,脱下西装,摘下领带,就会独自坐在沙发上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心中是绵延不绝的悲伤。原来这就是失恋的感觉。以前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哪怕两人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坐在同一个空间里,各自忙碌,偶尔有一两个眼神交汇,心中都会充满了喜悦,有如阳光洒落在身上,海风轻轻吹拂。他在家人面前表现出正常,不就是失恋么,不就是遇到了一个渣女么,有什么了不起,他也会迈过这一道坎,就像以往跨越无数困难一样。但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时,心头的恨意就会像病毒一样迅速滋长,啃食他的身体,吞噬他的理智,淹没他的情感。所有的痛苦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她凭什么?将他拖入欲望的沼泽后,又告诉他欺骗的事实,而后毫不留恋抽身离去,如此冷酷决绝,如此云淡风轻的姿态,她凭什么?他是什么很贱的人吗?是她婚姻倦怠期的炮友?是她见不得光的情人?是被她隐瞒被她欺骗被她像抹布一样抛弃的第叁者?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从她的身体到灵魂,第一次对一个人的感情如此强烈,可她喜欢的不过是他的肉体。他在规划未来时她在权衡利弊,每次见面他都满心欢喜,在她眼中不过是一个可以白嫖的傻子,他卑微,他羞涩,他紧张期待不安,而她隔岸观火,始终冷眼旁观。多么可笑,他深深爱着的人,第一次心动并未之交付身体、交付一切信任的人,为此甘愿低头,甘愿卑微到尘埃里的人,居然告诉他她有一个丈夫。他活像是一个笑话,就像台上的小丑一样,惹人发笑而不自知。程敬知,程敬知……咬牙切齿,把这个名字念上一千遍一万遍,就像是人在跟前,撕咬她的身体,将她一寸寸撕裂,都难以平息心头的恨。可在梦中,那些刻骨铭心的恨却全然消失,他记住的只有那些快乐的细节。春光正好,阳光明媚,他在她的身后,搂着她的脖子,海风将她的头发吹拂,她的发丝撩过他的脸庞,痒意蔓延。他听见了她的声音,就像悄悄洒落在椰林里的阳光,静谧,深邃,且温柔。她的嘴角带着微笑,叫了一声:“小朋友。”在他恼羞成怒之时,女人侧过头,亲吻他的脸庞,他看见了她眼中细碎的笑意。被人轻视的不满化作春风,化作春雨,打在茅草屋檐上,落在他的心里,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很强烈,就像海浪在拍打岸边的岩石。在她眼中,他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自己,因为愉悦嘴角忍不住绽开笑意,眼中带着初恋的羞涩和期待。程敬知,程敬知……既然已经决定开始,为什么又要中途放弃?既然已经决定欺骗,为什么不干脆欺骗到底?这算什么?梦醒时已是泪流满面,满心的悲伤和委屈无处诉说。那个能够包容他的委屈的人,恰恰是伤他最深的人。两个月了,他还是忘不掉她哪怕是半点。为什么时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让他越发尝到痛苦的滋味。他绝望地发现,他是最恨她的一点,不是她的欺瞒和背叛,而是她对他如此绝情。他强撑着的面具终于在这天早上崩碎,脸上的表情比哭更难看,他什么也不想做,不想出门,不想见到任何人,不想假装自己无所谓,不想强行装作不在乎,他什么也不想,就让他在这里安静地烂掉好了。他想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像狼一样,受了伤,就会找个地方躲起来,舔舐自己的伤口,等到愈合之后才出来见人,他最狼狈最不堪的一面已经展现给了程敬知,不想再被其他人看见。他把手头的事务安排好,他的这个决定并未引起别人的关注,因为他就是一个喜欢满世界跑的人,让他安安心心待在同一个地方,规规矩矩地工作,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但是,世间之大,他又能去哪里呢?他已经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再也没有任何一处能引起他的眷恋,故地重游,无非就是同样的事情再来一遍,他越发觉得乏味。
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茫然,因为以往的他是说走就走,无所谓去哪里,只要在路上,他总能找到快乐。但现在,他的快乐又在哪里呢?不期然间又想到了那个人,当那张脸出现在他脑海中时,他突然有了去处。去大西北的那个小城看一看,去那片她出生的土地看一看。他踏上了前往西北的旅途,没有选择飞机,而是选了火车卧铺。她当年上学时,在学校与故乡之间往返,为了节省开支,坐的就是火车,但那时可没有那么舒适便捷,旺季时要和一群人抢票,抢不到硬卧就要坐硬座,二十多个小时的行程下来,整个人都得散架。他的运气很好,这个时候是淡季,运力充足,一整个软卧的车厢只有他一人。刘斯言坐在窗边,看着沿途风景不断变化,看着植被由繁茂逐渐变得稀疏。第二天,他抵达了站点。他雇了一辆汽车,让司机开到她说过的那座小城。司机很是诧异,cao着口音浓重的普通话:“兄弟,我就那里的人。你要想游玩,好玩又有文化的地方多了去了,何必去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那里没什么好玩的,不值得跑这一趟。”刘斯言淡淡一笑,说:“没关系,我只是想去看一看,和一个人约好了。”他和她说过,一定会去,他从未想过食言,那时他想着的是两个人一起,却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履行了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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