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才那么不高兴。
陆千珣沉吟道,“把琴搬回来吧。”
吴亚听到这个要求着实有点发懵的。
“好的,老板,我中秋节后就给您搬。”
陆千珣命令道,“就现在,三倍工资。”
吴亚满头黑线地看了已经挂断的电话。
想着董事长用他真是太习惯了,明明货啦啦更便宜,非要让他跑这一趟。
但是董事长怎么又要他把琴搬回去了?不会是在中秋的时候想起陆景春了吧。
吴亚也同情了一下小情人。
他上次还主动问自己怎么能让董事长快乐,看上去是想走心的。
前脚还没送走董事长侄子的男朋友,现在又要做董事长弟弟的替身了?
但是吐槽归吐槽,吴亚还是听话地去搬琴了。三倍工资呢!谁跟钱过不去。
姚临在这头领完中秋最受欢迎的节目的花束和奖状,看见不当得利发来的消息,垂下了头。
不当得利:我在外面。
姚临的眉头一跳。
那个危险的人类现在在外面?
不会刚刚看了他的节目吧?
那天把钢琴搬去公寓,都让陆千珣那么不开心。
要是刚刚看了他弹钢琴,那个人类会不会更不开心。
想到陆千珣可能不开心,姚临就有点担心自己的零件。
姚临刚坐进车里,男人的目光就落到了姚临手中的花上,看到那鲜艳欲滴的花束,他微微一笑。
“喜欢吗?”
少年惊讶地微微张唇。
这花,不是学校派发的吗?
要是徐嘉意知道姚临在想什么,他一定会说你想多了。
要是学校送的,最多是一束假花,不可能是一束真花,以学校的抠门程度,他们哪有那个预算。
这是陆千珣看姚临的节目很受欢迎,估计能获奖之后,托附近的花店派送的。
以前陆千珣也经常在陆景春表演之后给陆景春送花,不过陆景春觉得钢琴高雅,只喜欢收郁金香和百合。
这还是他第一次给人送玫瑰。
他当时跟花店老板说,他想送给他的夜莺,那老板一拍脑门建议道。
“送玫瑰怎么样?”
王尔德的短篇小说《夜莺与玫瑰》,非常出名,人人都听过,应该没有比玫瑰更适合的花了。
陆千珣对鲜花没有研究,他只是掏出了自己的黑卡对那人道。
“做好看点,不管多少钱,我都买单。”
碰到大款,花店果然够卖力,为了提高花束的价格,这束花也装点的很有特点,从外到内渐变的红玫瑰,仿佛就是王尔德书中那支被夜莺的血浸透的玫瑰似得,十分梦幻。
少年白皙的手轻抚上花瓣,像是落到玫瑰上的鸟翼,白皙纤细,还带着脆弱的剔透感。
陆千珣并没有等少年回答,他忽然皱起了眉,将少年放在花上的手捉了过来。
白皙的手指上细微的伤痕,十分突兀,像是艺术品上的刮痕。
“怎么回事”陆千珣低着头问道。
姚临诚实地答道,“花刺。”
花店老板为了迎合主题,没有处理花刺,甚至专门找了一些扎人的花,拿起这束花,要比寻常的花更“棘手”。
陆千珣这才注意到,美丽下另有玄机,紧接着对那家花店也有点不满。
他想送的是花,是装饰品,不是一束凶器。
“这花拿着伤人。还是扔了吧。我再送你一束更好的。”
姚临却压下了陆千珣的手,清冷的嘴角轻启,拒绝道。
“这束,够了。”
哪一束都一样,对他这样的ai没有差别。
他的身体会像人类一样流出鲜血,但是不会因为一个花束扎到他、让他染血,就轻易厌恶这一束花。
这是ai的冷静温柔又残酷的逻辑体系,就像陆千珣给他的伤害,也只会让他衡量是不是会影响到生命,只要不危及生命,危及任务,他就不会反抗。
可是同样的哪怕这束花,长得再好,也不会对他有任何触动。
但是对人类来说,这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在陆千珣的视角下,他看到的是一个哪怕他送了一束可能会伤害到他的花,也满意地收了下来的少年。
那一瞬间,他的心里忽然就不是滋味了起来。
他想对他好,对他更好一点。
——“不要搬那个钢琴了,买个新的。”
在中秋节这段时间,姚临跟叶紫云请过假,没怎么进入过实验室,好不容易回来,看到的就是大家垂头丧气的表情。
他不禁问道。“怎么了?”
看见这次大出风头,钢琴录像血洗学校论坛的小师弟出现,几个师哥师姐,又难为情又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似得给姚临吐着苦水。
“别提了,老师的开题报告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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