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
扒婶和柳嫂子赵嫂子等青年妇女帮乐家收稻,乐家也有帮手,人手足,边割禾苗边脱粒,扎稻草、运送稻谷和稻草回乐家,依各人所擅长的事分配合作,每道工序衔接无缝。
也因人手多,半上午收获了的田在搬走了稻草后即放水,然后就是运肥料,下午翻耕,21号人员再次细分工作,匀出人手去扯秧,手速快的女人们负责插秧。
21号也是黄支昌案公审日,乐家四口不肯赏脸去听庭审,萧少是专业律师,他当代表去旁听,和陈康周微也想想看看害了外甥女的人都是什么嘴脸,两口也去。
柳少负责当司机,他驾驶直升机将两老一少仨人运去拾市法院。
蓝三是负责管理某些特殊证据的“证人代表”,他没在公诉方团队里,在第一排旁听。
柳少和陈康周萧哥是普通旁听群众,去得较早,也坐在比较靠前的位置。
陈雷家都没人去听旁审,张科去了,他头一天的下午就去了县城,早上再乘车去拾市。
法院定于九点十分开庭。
黄支昌和黄家在拾市曾经威名赫赫,如雷贯耳,事关黄支昌和黄家的案子也倍受市民关注,又属公审,旁听的市民非常多,主力军都是上年纪的中老年人和放了假的高、初中生。
有一部分是某些工作单位组织的团队,为的借此机会普及法律或宣传法律知识,让人敬畏法律威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法庭准时开庭,因案件重大,主审与陪审团人数之多堪称拾市有史记载的第一,主审就有三位,陪审团共二十人,组成了二十三人的合议庭。
因黄支昌和黄家案子的事件跨时长、跨多地区,案件性质多样化,陪审团的成员有大半人员都是来自省城,主审法官也有两位是最高法院从省城调派,要不然,仅凭市级法院的力量,无法在短时间内理清那么错综复杂的大案。
那么多成员的合议庭,也可见上级对其案子的重视与严肃处理的决心。
合议庭人员多,犯案人员同样多,涉及其案的主犯就有十几人,还有从犯,不算那些小部门中依令行事的跑腿类的嫌疑犯,被带上法庭的主干人员达到了二十三个之多。
按照庭审的流程走完该走的步骤,正式庭审。
庭审的第一步就是公诉方陈述起诉黄支昌以及各利益集团人员的原因、事实以及证据。
公诉方陈述时首先便是指控黄支昌为主的黄氏家族人员三宗罪:拐卖儿童罪、奸污罪、故意伤人致死罪。
法庭内的旁听群众与陪审团法官们安静的倾听,特约记者们也轻手轻脚的进行拍摄。
公诉方代表人员的声音沉缓有力,一字一句,清晰明了。
拾市市民知道黄家祠堂失火,黄某昌的女儿和孙子死在了祠堂内,黄家人被抓等等,猜着黄某昌肯定做了不少以权谋私、行贿受赂、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事。
要说黄家人与上下属有不当正男女关系,市民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前两年黄家有一位就是因为与有夫之妇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才导致一败涂地。
当听到公诉方陈述黄家做拐卖儿童的勾当,拐卖的还是房县九稻那位乐家姑娘乐韵的亲姑姑乐雅,旁听群众禁不住倒吸凉气。
震惊的旁听群众,吸了几口凉气后,竖直了耳朵,生怕错过一个字,法庭内鸦雀无声。
当听到那个被拐的小伢崽竟被奸淫致死,旁听群众中的部分人激愤的大骂黄支昌畜生、禽兽、猪狗不如。
从古至今,普通民众最恨的就是拐子和贼。
贼偷东西,拐子专拐小孩子,华夏国从古到今,普通民众奉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见后代在人心中的份量。
将繁衍子孙,让血脉代代相传的观念早就刻入了华夏国人的血骨里,对于拐卖自己的孩子人恨不得将其剥皮扒筋。
哪怕自己的孩子没被拐,也一样痛恨拐子,要是听到有人喊“杀人抢劫”,可能没人敢仗义,若听人喊“拐子抢小孩”子,一定会群起响应,帮着围堵追赶救人。
以前抓到拐子和贼打死无罪。
现在是法制社会,抓到了拐子贼不能往死里打,普通民众对拐子和贼的恨有增无减。
黄家几十年前就干了拐卖孩子的勾当,犯下了涛天罪行,偿命都是轻的,应该千刀万剐。
群众激愤,主审法官当机立断敲锤喊“休庭五分钟”,免得旁听人员因情绪过激被认定扰乱法庭遭驱赶。
法官喊了休庭,旁听群众的怒火直指罪魁祸首,喊着求法官要黄家人偿命。
法庭内骂声如潮。
黄家人被骂得面如土色。
临时休庭后,法官们赶紧安抚旁听群众,请他们别激动,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法律不会放过坏人,不会冤枉好人。
旁听群众发泄了一番,痛骂了的情绪被安抚住,重新开庭时,人群安静下来,忍住脾气没再开骂。
公诉方继续陈述起诉原因、事实经过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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