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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想她的每一天都像是独自挨过了一百年(6 / 10)

,人们欢呼着,河边燃烧着篝火,火光烈烈,像猛虎的獠牙。村里的巫师跳完那鬼里鬼气的舞,提刀在火中烤过,喝一口烈酒,尽数喷洒在刀上,酒珠被烫得吱哇乱跳。

这样子哪里像个巫师,更像个屠夫。

他提刀,谢兰的眼睛是火,簇簇燃烧在她的眼眶。她不怕!她只恨自己力气不够,才令自己成为了刀狙上的鱼肉。被剖开胸膛的时候她也不觉得痛,她只觉得自己在那刻死了,又在那刻活了,她成了鬼,也成了魔,但披上人皮,她还是人。

那样粗的麻绳,她挣脱了,漏出的肠子也被她塞了回去。她就像是路边的兰草,无论如何都坚韧地活着,哪怕不比梅花香,不如牡丹贵,不如荷花清。

她满身是血的样子吓坏了所有人,巫师大喊说她是厉鬼现世,要喝够一百个人的血才能了结这恩怨。荒谬!她奔逃直山上,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她终于倒下了,倒在了葱郁的树林之间,钟灵毓秀的山峦之上。她睁着模糊的眼,望着蔚蓝的天。

天啊,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天?你不分好歹枉为天!1

她昏沉之间,觉得自己的灵魂来到了阴府,两岸黑山,中有一川溪流,溪上一叶舟,自西而东流。她坐在船上,看着水中的影子如梦似幻。是死是生?原也没分别。

她觉得自己不该在此处,要去寻自己的来路。她翻身下水,只知要随着船的反处游,直到窥见一团光亮,她奋力一划,睁开了眼。

那些人以为她死了,没人管她,反倒是林嫂可怜她,用针线为她缝合开裂的身躯。没想到她又活了过来,她认定了自己命不该绝!

她仍旧是发烧,烧到肺腑都在痛,五脏六腑都在喊,她撑过来了,靠着林嫂每日的稀粥,就这么又活过来了。

她回到家,谢江谢河看见她都很惊恐,以为她是鬼,但她不是,当他们发现她是人的时候又变成恶魔。她开始很少出来,只有谢芜被打的时候才出现。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再绑她去祭神。

她经常睡觉,有时候睡在眼睛里,有时候睡在右手,左手也睡,左右腿都躺,她出来的时候天赐三号已经会走了。

他已经会用他肉肉的手打人了,小拳头呼在脸上怪痛的。谢兰知道村头的谢东家里养了三只猎狗,这三条狗是追咬逃跑女人的利器,有时候受不住口,把人咬死也是常事。

她牵着天赐三号,他跌跌撞撞地走在她身后,一直走到谢东关狗的地方。

他小,她就把他抱起来放进去。狗已经被饿了三天,口诞滴在地上汇成一洼粘液,看到生人,想也不想地扑过去,撕咬、拉扯,天赐三号的哭声撕心裂肺,他望向谢兰:“啊!爸!爸!啊!”

他在向她求助。小孩子懂什么呢?但谢兰的心是硬的,与其等他变成又一个谢江谢河,不如现在就送他重新投胎。

所以谢兰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那双明亮的眼蒙上死亡的纱,然后转身跑开了。

也许是天赐三号已经大了点,她第一次晚上做噩梦,梦见小小的天赐三号哭着蹲在床边,问她:“为什么要让狗咬我?”

“姐姐,我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

她惊醒,窗外是溶溶的月亮,几乎要化了般。她一身的冷汗,终于意识到与其等天赐四号出现不如把握时机带陈美溪逃走。

她要带陈美溪逃走。

谢兰以为简一会被吓到,但出乎意料的是,简一只是偏过耳朵,说:“痒。”

他摸摸自己的耳朵,却总觉得谢兰呼出的气还落在他的耳上,像吻,带着耳鬓厮磨的缠绵。

或许他是一个没有心肝的人,他觉得谢兰这么做一定有她的原因。总之,弟弟们坏,谢兰好。

谢兰没有跟他多说,只说她妈生了三个男孩,都被她分别用开水烫死、放进河里淹死、推进猎狗群中咬死。

她跟简一说:“所以我讨厌小孩。”

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是心悸。她很久没能忘掉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属于孩童的、含泪的眼。那双眼睛刺痛了她,那目光扎进她的灵魂,她的灵魂都为之颤动。

也许……她是害怕,又或者是恐惧……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做错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对是错,一切凭感觉走……她不想自己孩子是天赐四号。

简一的话打断了她沉浸的思绪:“所以你纹身只是为了遮住疤,是吧。”

“开水烫在手上很痛的。”

难怪简一语文考得最好的一次只有七十多分,这理解水平,文曲星附身都救不了。但谢兰喜欢他这么说,她也乐得回他:“不痛。”

简一挤在她怀里,被子里的手越过去摸她的手臂。谢兰的手臂不算光滑,只有不太明显的凹凸感,他以前摸过无数次,没有哪一次认为上面有疤。

谢兰不说话,也不抽回手,他也就这么握着,彼此的呼吸交错在一块儿,像一对难舍难分的爱侣。

简一想,谢兰不觉得痛,可他心却觉得好痛好痛,好像自己被开水烫过一样。然而他什么都不能为谢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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